近期,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等有关要求,我市对省住建厅分配的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节能目标考核。
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闭合监管,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加快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改造公共建筑不低于10万平方米,新建及改造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按照规定建设节能监测系统;大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对100米及以下具备太阳能光热利用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进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和验收,完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任务不低于120万平方米;县城及以上城市的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等标准规范,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不低于50万平方米;全面做好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及验收准备工作,绿色生态城区(镇)、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达到示范建设要求,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市建筑节能办)